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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与县自然资源局实现“不动产登记+法院”信息共享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为进一步加快执行联动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效率,2019年11月18日上午,广宁县人民法院与广宁县自然资源局举行《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共建运行协议》签约仪式。县法院黎朝晖院长、县自然资源局沈文卿局长、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李银杏局长以及县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全体干警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黎朝晖院长和沈文卿局长签订了《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共建运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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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卿表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成功实现与法院信息共享,此举不仅减少了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员不动产信息的时间,大大提高了法院的执行效率,还将对不动产部门风险信息预警起到深度作用,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的一大举措,切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愿景。

黎朝晖表示,法院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成功实现信息共享后,法院执行人员可直接在平台上查询、查封、解封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无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进行现场操作,减少了执行人员往返办理手续的时间,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促进执行效率的提高。这是法院与政府职能部门推进信息共享的一次积极实践,此举将推动法院诉讼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黎朝晖强调,此项举措对进一步破解执行难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将会有效促进实现协助执行的信息化、集约化,提高执行效率、行政效率,形成司法权、行政权对社会治理的合力。

    黎朝晖表示,双方将充分发挥合力优势,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信息共享方式,确保法院执行工作快速高效、依法依规开展,切实保障诉讼执行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真正服务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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