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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小事互不让 邻里动拳两俱伤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7日


停车小事互不让  邻里动拳两俱伤

 
    原告陈某彬与被告吴某凯同在广宁县南街镇红星村相邻居住,被告吴某凯因原告陈某彬的货车停放影响通行的问题,在原告家门口与原告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架。结果两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原告更要住院治疗。事件发生后,广宁县公安机关进行了调查处理,认定双方的打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双方各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原告陈某彬为此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吴某凯赔偿因打架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18900多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进行多次调解,希望双方能 “化干戈为玉帛”,重建和睦的邻里关系。但原告除了表示可在相关的赔偿款项中抵扣被告因伤治疗造成的损失之外,原、被告双方均不肯再作让步。
    近日,广宁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根据查明的事实及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法认定,事件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为15133.02元,被告损失990元;被告对事件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并按4:6比例划分赔偿责任,即原告自负40%责任,被告负担60%责任。在原、被告对赔偿款作了互相抵扣后,被告还应赔偿原告8683.81元。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吴某凯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8683.81元给原告陈某彬。
    法官寄言,邻里相争无胜者。街坊邻里之间最重要的是相互体谅,作为邻居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摩擦,当事人若不能理智处理邻里关系纠纷,为一点小事撕破脸皮,赢的不见得高兴,输的还要讨说法。邻居之间一旦有了矛盾纠纷,应心平气和、理智地去解决,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处理纠纷,化解矛盾。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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