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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本院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3日

广宁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县委落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1月至9月,县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在司法工作中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在我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发〔2013〕8号)、《广宁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广宁县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县法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在《广宁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引下,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认真贯彻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从县法院实际出发,结合“改革创新推进年”、“司法公开深化年”和“队伍建设强化年”活动,针对摆在全党面前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四大危险”,着力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在我院党员干警中大力弘扬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形成求真务实和着力解决群众利益问题的导向,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增强宗旨意识、增进群众感情、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夯实基层基础,为我县全面实现“加快富民强县、建设幸福广宁”的目标和完成今年县委提出的“深化改革年、平台建设年、民生建设年”的各项任务,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突出分类实施。要针对法院自身职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政策原则和推进措施。要紧紧抓住“四风”问题不放,始终把联系服务群众摆在首位,防止走神散光、避重就轻。以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警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群众的部门,如立案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的教育实践活动,增进群众感情、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形象。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聚焦“四风”,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作风问题。要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中梗阻”等问题;特别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人难找、事难办,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要结合实际,切实解决缺乏担当、不敢负责,盲目自信、因循守旧,庸懒散拖、不思进取等精神状态不振的问题;热衷于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调查研究浮光掠影,考核评比走样变味等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缺乏沟通、隔阂加深,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与民争利、形象不佳等联系群众不紧的问题;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审判执行效率不高等落实不力的问题;意志消沉、贪图享乐,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自我约束不严的问题。
    (三)突出服务群众。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党支部的工作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推动党支部和党员在强化服务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体系。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解决好审判执行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特别要想方设法解决困难群众的负担诉讼费用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实惠得到更多,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突出领导示范。坚持领导示范带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动作用。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班子党员领导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到艰苦的地方开展调研和体验,带头整改落实,带头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并要建立活动联系点。
    (五)突出联系基层。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政法队伍,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和安全保障。二是加强和改进普法便民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和院长接待日的作用,推广党员志愿服务、阳光导师等做法,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
    (六)突出政法特色。坚持完成规定动作与创新自选动作相结合,一是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综合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服务群众、执法为民的政法“铁军”,全面提升审判质量。二是开展阳光导师进校园活动,继续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引导青少年远离犯罪,以身边的案例深刻而沉痛的教训提醒青少年要认真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
    (七)突出上下联动。要坚持上下联动、继续推进。主动联系接受上级对口单位、系统主管单位对活动的指导,充分借鉴第一批活动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承接好上级机关延伸下来的整改任务,及时把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传送到上级机关,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二、方法步骤
    按照县委和政法机关党委的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实践并重,重点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召开动员大会。2月下旬制定《广宁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广宁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将于3月5日召开全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县委和县政法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进行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明确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对全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2、认真组织学习。扎实开展“四个一”学习活动。即:(1)开展一次学习增强认识。一是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二是根据广宁县实际,开展“双进基地”活动,充分利用我县周其鉴故居红色革命基地、八一生态农场全市首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集中开展“先进典型进基地,党员学习进基地”活动。(2)开展一次讨论式学习对照检查。各支部以“群众路线一起走”为主题召开座谈会,围绕“人民群众认为存在司法不公正的原因有哪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是什么”、“诉讼过程中的特权思想表现在哪些方面”、“非审判部门如何坚持和实践群众路线”等问题,在全院干警范围内开展一次讨论剖析活动,深入查找影响公正司法、影响司法作风建设的问题,加深对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掌握。(3)开展一次调研式学习掌握实情。根据在学习讨论中查找出来的问题,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深入联系点,针对薄弱环节走访党员群众,听取基层的意见。组织全院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到本院“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对口帮扶村——赤坑镇福排村,考察贫困群众生活,了解群众需求。(4)开展一次体验式学习提升实效。一是班子成员轮流在院长接待日接待群众,听听群众的心声,了解群众的困难,切实找准难点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到信访室接访一次,让他们亲身体会信访工作感受,体验涉诉涉访群众疾苦,了解群众合法诉讼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广泛征求意见。各支部召开党员会议,广泛征求全院党员、干部对院党组及班子成员贯彻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着力查找影响法官公正办案、影响人民群众对法官评价的主、客观原因,重点摸清司法实践中是否存在群众观念不强、特权思想严重、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在司法活动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不公不廉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影响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问题;向政法机关各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个别访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院领导班子和成员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和梳理,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典型,查找“四风”问题。班子成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将收集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向社会公开作出加强作风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的承诺,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2、开展谈心活动。(1)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支部领导及庭科室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与党员群众之间开展一次广泛深入的谈心活动,达到交流思想、查找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2)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的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谈话时间安排要充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和较好意见,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3)个党支部内部和各庭科室内部也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党支部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要带头谈,既要谈自己的问题,又勇于指出对方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并相互提醒。
    3、撰写检查剖析材料。每个班子成员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内容包括:查摆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查摆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尽心、不作为的问题;查摆享乐主义,着重克服及时行乐的思想和特权现象;查摆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剖析思想根源和深层次原因,形成对照检查材料,报党组书记审阅。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报督导组审核同意后,与督导组协商确定开会时间。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做到“五不开会”,即:谈心活动谈得不透的不开会、突出问题找不准的不开会、对照检查材料准备不足的不开会、整改措施不实的不开会、努力方向不明的不开会。(2)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组书记要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对党组书记同志提出批评意见;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党组书记要对每一位班子成员进行点评。(3)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通报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以及上级督导组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评价。
    5、召开组织生活会。(1)各党支部要参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做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新楼人民法庭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邀请服务对象参加。(2)中层副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作好检查剖析,全体党员干警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充分交流思想。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制定整改方案。在全面梳理和分析县法院践行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基础上,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明确负责整改的分管领导、支部、责任和时限;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实向县委、县政法委汇报,提出解决的建议。
    2、解决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四风”问题:一是形式主义。着力改变学风文风会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精减和合并各类会议、文件简报,精简各类表彰、检查、考核工作,取消一切没有实质意义或内容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克服就案办案现象,切实为诉讼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纠纷,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缺失问题。要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切实解决老百姓反映的打官司“旷日持久”问题。在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执行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上出实招、办实事,提高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强烈需求。二是官僚主义。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开展窗口服务满意度测评活动,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克服司法特权思想;坚决整治部门之间、工作人员之间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重点整治对待群众诉求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享乐主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六项措施和省法院制定的30条意见,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出访活动,严格规范警车管理,自觉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有关规定,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住房、办公用房和用车待遇等各类问题。四是奢靡之风。引导全院干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办事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吃拿卡要等问题,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3.开展专项治理。结合最高法院“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司法巡查、审务督查、案件评查、审判管理等手段,特别针对群众反应最强烈的“四风”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特别是要及时、重点发现和查纠干警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慵懒散奢、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违反程序、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并报党委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4.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党支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广东省委、最高法院有关规定,厘清司法作风制度的相关规定,并认真付诸实施。同时,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梳理,搞好建章立制,对于行之有效的继续严格执行,不适应新形势和存在漏洞的要及时补充完善。
    三、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黎朝晖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陈伟平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冯汉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统筹计划、检查指导;办公室负责掌握进度,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反馈情况。
    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院领导和各支部书记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树立标杆,为全院干部参与教育实践活动提供范本,带动全院作风的整体好转。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带头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
    三是正面引导,注重实效。教育实践活动既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改正错误,同时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开门搞活动,努力在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有所突破,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当前工作紧密结合,与“三个年”、“司法廉洁教育”等活动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活动的每个环节要有机衔接、前后呼应。既要圆满完成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也要圆满完成正常的审判、执行任务,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工作发展,以工作发展成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院局域网、门户网、“公正肇庆”微博、党务公开栏等宣传平台,搞好宣传报道。各支部要及时向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形成良性互动,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努力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支部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按时报送院实践办。院教育实践活动办要及时向县委、县政法机关委员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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