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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专刊9-司法委托管理助化解矛盾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3日

广宁法院信息
 
(群众路线活动专刊9)
广宁县人民法院实践办编       2014年3月19日
 

广宁法院创新司法委托管理工作
引入调解机制服务审判有效化解矛盾
 
    近年来,广宁法院以务实的作风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创新,不断改进司法委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辅助职能,大胆探索引入调解机制,为服务好审判执行工作与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日前,该院司法委托管理办公室在处理申请执行人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陈某东、陈某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抵押物委托评估时,通过调解方式协助执行部门成功执结该案。
    一是了解案情,做到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即对各业务部门移交来要进行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的案件,在审查时深入了解案件,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及时对症下药。上述案例中,负责司法委托管理的工作人员就是从侧面了解到该案当事人不想处理抵押物,有和解解决该纠纷的意向。
    二是加强协调、勤于沟通,在对外委托的环节上把握好。首先在掌握了当事人有和解的意向后,及时与接受了委托的评估机构联系,让评估机构暂缓对标的作评估;紧接着是及时向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反馈信息,令执行法官加紧做各方的调解工作;同时主动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助执行人员做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在被执行人完成义务的履行后,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评估机构撤回评估。
    广宁法院通过在司法委托环节中的调解介入,极大地缩短了案件的办案周期,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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