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宁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做好本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把教育实践活动推向深入并取得实效,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广宁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黎朝晖(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
:陈伟平(党组副书记)
成 员:刘志强(党组成员、副院长)
廖镜雄(党组成员、副院长)
冯汉成(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陈贵传(党组成员、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冯汉成(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成 员:胡志勤(研究室主任)
徐毅韵(政工科副科长)
陈妙丹(研究室科员)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