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 “解放思想,实
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院“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黎朝晖(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陈伟平(党组副书记、党总支书记、监察室主任)
成 员:刘志强(党组成员、副院长)
廖镜雄(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 志(副院长)
胡志勤(党组成员、研究室主任)
王银河(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围绕市委“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领导和组织本院各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全院干警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增强珠三角意识,团结奋进,担当有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本院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领导小组在政工科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胡志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陈妙丹、曾汉权、陈英荧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