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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法院荣获县评为创建平安工作先进单位

2014-07-06 11:17:24
在2013年度创建平安广宁工作中,我院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总体意识,认真按照创建平安工作的总体部署,立足于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增强参与创建平安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平安措施,努力为社会和谐发展保驾护航,创建平安广宁 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广宁县委、县政府授予我院“2013年度创建平安广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以上成绩的取得,源于有县委的正确领导,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干警坚持不懈的努力。在今后工作中,我院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理念,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实现平安广宁为目标,大力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为建设幸福广宁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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