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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法院对吴怀忆、何欣彦同志考察结果的公示

2019-07-19 10:22:09

根据《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院对吴怀忆、何欣彦两名同志进行了严格的政治审查。经查,以上两名同志符合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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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广宁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联系电话:0758-8626232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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