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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法院对李丹、江诗敏等同志考察结果的公示

2020-06-12 17:26:47

根据《广宁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精神,我院对李丹、江诗敏、黄诗琦、张浩、范家豪五名同志进行了严格的政治审查。经查,以上五名同志符合录用政府雇员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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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广宁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0612日至618

联系电话:0758-8626232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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