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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被告周其岗、陈沛英)
2014-11-25 09:16:26
周其岗、陈沛英:本院受理原告梁群友诉被告周其岗、陈沛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注:本公告已于《中国法院报》刊登
刊登版面:第G44版
刊登日期:2014-08-20
上传日期:20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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