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资产拍卖公告
受广宁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
2015年9月10日下午16时,在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网络竞价厅(或网络环境良好的自备终端)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广宁县五和镇商业路东街10号房屋(注:该房首层已出租,租期自2013年12月1日起到2018年11月30日止),建筑面积:321.2㎡,起拍价:57.344万元,保证金:6万元;[案号:(2015)肇宁法执字第11号]。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15年9月2-3日于标的所在地(请电话预约,预约电话:)。
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由低往高)。
重要说明:
1、该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的产权过户等移交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产权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有欠缴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与相关当事人协商解决,法院及拍卖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成交后由买受人根据法院裁定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3、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同拍卖财产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委托方、拍卖方及被执行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竞买者,请于
2015年9月7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户名:广宁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80020000001604990,,以到账为准,汇款时在汇款单上注明“执行案号+拍卖保证金”字样,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凭身份证)到法院开具缴纳保证金收据。
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须于
2015年9月9日17时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到肇庆中心或南方中心办理实名制竞买登记手续(详见肇庆中心官网竞价须知),逾期不予办理。竞买人可自备电脑、手机登录网络竞价系统或到肇庆交易中心竞价厅参与竞拍。未竞买到标的物的竞买人保证金按原金额退回。
本公告同时发布于:(此公告同时发布于
2015年8月21日的《西江日报》)
1.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2.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
3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广东华鸿拍卖行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竞价网址:
1.南方产权:
http://121.33.212.108:8080/sszc/login.jsp
2.肇庆中心:http://ggzy.zhaoqing.gov.cn/ggzyjy/index2.html
联系方式:
(1)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58-2786687;
(2)广东华鸿拍卖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电话:0758-2295539;
(3)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电话:020-22360228;
(4)广宁法院监督电话:0758-862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