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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2017-04-25 11:27:29
 
 
    4月17日下午,广宁法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黎朝晖主持会议,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陈伟平同志首先传达了广宁县委发出的《中共广宁县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了深入解读学习,并强调要牢牢把握“四个坚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院党组书记、院长黎朝晖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批示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做好法院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用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狠抓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为我县与全省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要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三个支撑”。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精神指出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我们要把创新驱动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创新驱动理念运用到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去,以新理念指导司法体制改革新实践,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法院工作创新发展。
    三要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两个走在前列”。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精神要求我们要敢为天下先,我们要结合“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锤炼干警敢试敢闯的品质,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总体素质,建设实干担当的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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