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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法院女法官获县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2019-03-12 09:40:52

3月8日,广宁法院女法官陈金珠在广宁县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9周年大会上获授予广宁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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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珠同志自1997年9月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扎根审判一线二十余载,始终兢兢业业,真诚善待每一位当事人,依法公正审理每一宗案件,注重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注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多年来,她所审结的案件数量位居全院前列,2016年至2018年共结案427件,在审判岗位上展现出了新时代优秀女性、女法官的良好形象,连续多年多次获得办案能手、先进个人和考核优秀等次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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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珠同志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乐于从事繁琐而复杂的民商事审判事务,以负责谨慎的态度审理案件,团结审判团队高效、公正办案。她凭着扎实的专业功底、高超的化解能力、真诚的情感付出和有效的工作方法,用人民赋予的审判权保卫人民安宁,用实际行动追求着护法、执法的天平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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