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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封开县公安局干部高某章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

2019-03-13 16:37:39

3月12日上午,广宁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高某章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该案由广宁法院副院长杨志法官主审并担任审判长,与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被告人高某章被羁押到庭,公诉机关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派出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委托律师出庭辩护。

被告人高某章,曾先后担任封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巡逻中队长、金装派出所所长和莲都派出所所长等职务,于2018年6月被封开县监察委员会留置、调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并于2019年2月依法向广宁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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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导下,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犯罪事实、证据情况、量刑情节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章利用担任交警中队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对某公司经营的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少查处、不查处或减免处罚,通过以“月保费”的名义,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9多万元。被告人高某章为谋求职务提拔,多次向封开县公安局领导冼某(另案处理)贿送财物共计33万元。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辩护律师也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对案件进行宣判。

封开县纪委监委组织了20多名党员干部,以及本县纪委监委组织了县公安、交通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公职人员20多人到庭旁听,开展庭审案件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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