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31
广宁法院干警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积极投身开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快办案、办好案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果。
3月25日,我院立案受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原告江某为一名八十多岁且常年卧病在床的老人家,要与他六十多岁的再婚妻子程某离婚。承办该案件的新楼法庭庭长何宝新法官仔细研判了案情,在立案当天便去到原告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分别向原、被告两位老人家进行了详细的询问调查,充分掌握了两位当事人引发纠纷的原因。
原来,双方当事人都是再婚且已近三十年,再婚后也没有再生育子女。双方家人因原告的养老、侍疾、财产处置问题而产生矛盾,被告程某不堪忍受争吵而离家出走一个星期,原告家人害怕其百年归老后,被告霸占其遗产,因而怂恿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左右为难,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听从,起诉离婚并非其本意。
何宝新法官经过调查了解,摸清了情况,心中有了数,遂于次日展开调解工作。
何法官首先约了被告程某来到法庭进行了调解,程某明确表示,她并不想离婚,只要原告的家人不再对其进行责骂等精神伤害,她就愿意回家。随后,何法官带着团队的同志去到原告江某家中,重点对原告的家人进行了一番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指出此次离婚纠纷皆因家人争吵引起,令到原被告两当事人心生芥蒂,通过教育让其家人明白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让父母安享晚年是做子女最大孝心、做父母最大的幸福。何法官又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制定了一个调解方案,明确了双方在今后共同生活中在照顾老人、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令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能够尽量避免再产生矛盾。
双方当事人都满意该调解方案,原告江某在26日下午就申请了撤诉,并当即办理了相关手续,而被告程某也于当天返回了家中。原告开心地跟何法官说,“我以为会孤独终老,想不到柳暗花明又一村。这方案真的太暖心,彻底解决了我的所有烦恼,非常感谢人民法官!”
何宝新法官也向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表示,希望他们一家人今后能够互相扶持、照顾,和睦相处,白首相依,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