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历经六十多年风风雨雨,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伴随着广宁前进的脚步,审判事业也得到蓬勃发展。
广宁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抓审判,以人为本强队伍,在脚踏实地、勤政务实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图强,在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广宁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为载体,切实抓紧抓好各项竞赛指标的落实,大力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审判质量与效率得到稳步提高,整体工作呈现均衡、良性、有序、向上的发展态势。2011年至2013年,年年实现全部竞赛项目达标,并在全市8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
——大力开展人民法庭和法院审判大楼“两庭”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在2009年9月,广宁法院新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建成使用,告别了使用了近三十年,还是改革开放初期公、检、法三个部门共同使用“三家楼”,搬迁到占地16亩,大楼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的新址办公,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及本院内部的联网办公,标志着广宁法院在发展进程中跨入了新的里程。
——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通过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强化广大干警的宗旨意识、廉政意识,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司法素质,连续十七年保持队伍违法违纪“零”纪录。近五年来共有8个部门和20多人次获省、市、县记功和表彰奖励。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面对社会经济形势的新变化,面对服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广宁法院全体干警将铭记职责、扎实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为促进法院改革和建设美丽幸福新广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