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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3年度综治平安建设综述2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7-01

延伸司法服务功能,助力创建平安广宁
——2013年度广宁法院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综述(二)
 
    我院在2013年度工作中,牢固树立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总体意识,除了充分发挥国家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通过审判执行工作为社会和谐发展保驾护航外,还积极参与各项审判外的综治工作活动,广泛延伸司法服务功能。
    一是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罪犯帮教工作。对未成年犯罪人员坚持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审中教育、判后帮教等工作,大力适用非监禁刑和禁止令,推进社区矫正,帮助未成年犯得到有效改造。
    二是积极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积极参与“阳光行动——2013年广宁县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系列活动”,指派了三名法官担任“阳光导师”,深入到学校、社区授课,宣传法律知识;派出6人次参与 “妇女节”、“法制日”等主题法律咨询活动;到农业部门为农业执法人员作解读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专项讲座;在报纸、电台、网络、微博等媒体发表法治新闻报道三十多篇,有力支持和配合了县的普法教育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功效,落实能动司法。针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所发现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治理模式的不足、行业运作的法律风险和社会矛盾纠纷的根源等问题,运用法律思维形成各种专项司法建议,分别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一年来共向相关政府部门、金融部门、教育部门等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30条,全部得到被建议单位的反馈和采纳,对促进社会建设的有序发展和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封堵社会管理漏洞、助推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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