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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再添成果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03

执行难:被执行人无力还钱,自带行李甘愿被拘
破困局:法院执行刚柔并济,和解方式办结难案
我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再添成果
 
近日,我院在市中院的深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不懈努力,成功以和解的方式办结一宗陷于“执行不能”困局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阿美等四名申请执行人领到了等待已久的赔偿款。3月4日下午,申请执行人阿美在家人的陪同下从湖南来到我院,将一面锦旗和一份感谢信送到执行局,以表达对执行人员的感谢之情。
    2010年愚人节当天,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自行车的碰撞,令两个原本日子过得还不错的家庭顿时都陷入了困境。因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案在我院审判与执行,被执行人大君要赔偿33多万元给阿美等4名申请执行人。
    但我院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大君因该次交通事故受伤,也没有了工作收入,全家仅靠其妻子一人在家务农维持着生活,还要赡养年迈的母亲、扶养残疾未婚的胞兄,以及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几乎没有任何偿债能力,经“四查”也没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处于暂时缺乏偿还能力的状态。而另一方,申请执行人阿美的丈夫在事故中死亡。这场重大变故,令阿美一家失去了重要的经济支柱,只得带着多病的婆婆和两个在读书的子女从广宁回到湖南乡下居住。我院向阿美通报了案件执行的情况,告知了她因为被执行人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暂无履行能力,案件无法在短期内执结。心里着急的阿美一边申请了执行救助基金的司法救助,一边又重复地向多个部门信访,期望得到尽快的解决赔偿问题。
    三年来,我院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大君的工作,耐心劝导、释法说理,建议其通过分期逐步偿还的办法来支付赔偿款,但被执行人大君只是断断续续地给付了1万来块。我院不得不对大君采取的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抓过一次没有取得效果。当过了一段时间再次发了执行通知书,准备抓第二次的时候,接到通知书的大君自带着行李上到法院来,情愿被拘进看守所。承受着“执行不能”与被信访双重压力,令我院执行人员感到很“纠结”,无奈地一次又一次作出中止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办法总比困难多。鉴于案件执行存在客观困难,我院执行人员坚持刚柔并济、情理结合的执行方法,展开了积极的工作,着力通过调解的方式来破解这个执行困局。执行人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疏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并邀请了双方的亲友参与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努力寻求利益平衡点,力求和解。
    一方面,执行人员向申请执行人阿美实事求是地摆明案件情况,使申请执行人阿美了解到被执行人家中的实际困难和该案的执行难度,同时报请并取得市法院及县执行救助基金的同意,给予了阿美一家司法救助,帮助其家庭缓解燃眉之急,最终争取到了申请执行人的主动让步;另一方面,在保持法律威慑的同时,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大君发起强大的思想攻势,以案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被执行人充分了解对方的困难和苦衷。
    双方当事人被广宁法院执行人员的真诚与努力所感动,最终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阿美一方同意一次性收取10万元赔偿款结案,被执行人大君也积极通过亲友的帮助筹集到款项,在达成协议的当天就付清了赔偿款,使这宗涉民生、涉信访的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自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广宁法院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有效办结了一批关乎群众基本生活、当事人重复信访、易发生不良影响事件的执行案件,使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该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廖副院长表示,“民生无小事。无论标的大小、案情繁简,我们的执行人员都将会认真履行职责,悉心办好每一件执行案,既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又要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014月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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