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广宁法院派出青年法官来到文化广场,联同县普法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该院法官通过发放《法在身边——婚姻大事无小事》、《宪法知识》等宣传读本、资料、现场讲解及答疑解惑等方式,为群众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公民权利义务等法律知识。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青年法官们耐心、热情地接待每一位群众,就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房屋买卖纠纷等问题作了解答,通俗易懂的讲解赢得周围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本次宣传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多份,现场答疑30多人次。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大力弘扬了法治精神,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