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法院在2014年度创建平安广宁活动中
荣获广宁县评为先进单位
2月12日,根据广宁县委、县政府的通报,广宁法院在2014年度开展创建平安广宁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荣获县委、县政府授予“创建平安广宁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在2014年度创建平安广宁工作中,广宁法院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总体意识,认真按照创建平安工作的总体部署,立足于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增强参与创建平安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平安措施,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努力为社会和谐发展保驾护航,在创建平安广宁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连续多年在该项工作上获得县授予先进单位的殊荣。
以上成绩的取得,源于有县委的正确领导,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干警坚持不懈的努力。新的一年,广宁法院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理念,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实现平安广宁为目标,坚持不懈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为建设幸福广宁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