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法院荣获广宁县2014年度
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广宁县委办、县府办于7月3作出《关于2014年度全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宁办发〔2015〕13号),广宁法院获评为“2014年度全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该院研究室主任胡志勤同志获评为“2014年度全县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在2014年度工作,广宁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上级法院中心工作做好信息工作,及时宣传报送该院在积极履行审判执行、普法教育、司法公开等职能的工作动态,积极发挥了信息宣传工作推动决策落实、掌握重要情况、联系服务群众的纽带作用,为切实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广宁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了贡献。过去一年,该院共向上级法院、县委、县人大等相关部门报送信息简报等各类材料106篇,获中央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分别采用各1篇,省委采用2篇,省法院采用4篇,市法院采用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