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法院在广宁县2015年度落实
科学发展观考核中荣获一等奖
2月1日,根据广宁县委、县政府的通报,广宁法院在2015年度广宁县各镇各单位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中荣获一等奖。这是该院连续第三年在该项考核中获此殊荣。
2015年,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及县政府、政协的支持下,广宁法院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强化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执法工作满意度在全市法院中评价最高。审判执行综合监控指标体系运行平稳,持续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坚持围绕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司法服务保障,通过发挥司法机关的自身优势,采取各项方法途径去释法明理、平息纷争,深入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为建设幸福、平安广宁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新的一年,广宁法院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16年1月7日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把牢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增强看齐意识,勇于改革创新,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审判执行、司法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落实,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努力为加快建设活力创新、绿色生态、和谐平安新广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