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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法院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有成效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3-11

广宁法院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取得“五个提升”的改革成效
 
    广宁法院以新楼人民法庭为试点单位,于2015年7月21日起由新楼法庭的六名审判人员以“1法官+1法官助理+1书记员”的模式组成两个审判团队,通过开展家事案件专业化审理、推行要素式审判、建立法官会议制度、落实法官责任制等方面的探索,深入实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县政府的支持和市中院的指导下,该院坚持党的领导和改革总体方向、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检验标准这三个基本原则,积极开展改革探索,落实具体改革措施,勇于开拓创新,六个月来取得了“五个提升”的可喜成果,为在全院铺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是落实审判责任制,开展专业化审判,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法官独立办案,自行签发判决文书。有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辅助,法官可更专注案件审判质量,上诉案件数量和一审判决案件改判率同比均下降。二是明确人员职责划分,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审判团队各人角色定位清晰,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加快了案件办理的速度,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结案率提高。三是注重参与社会治理,加大矛盾化解力度,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结合改革实践,有效提高了审判人员的化解矛盾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成效。四是严格执行制度管理,落实从优待警政策,队伍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执行选人用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队伍待遇,提升了法官职业尊荣感,促进了法庭审判团队的稳定性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五是强化廉政为民意识,提高司法能动性,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不放松,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思想廉政教育贯穿改革全过程,法庭审判人员牢固树立了良好的为民服务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职业操守,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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