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掌握“消防四个能力”工作要素,进一步提高火灾处置能力,3月14日下午,广宁法院举办了2018年度消防培训班,培训班分为消防理论培训和灭火器材使用培训,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银河和全体干警参加了培训。
理论培训会上,消防官兵用发生在身边的实际案例,围绕“消防四个能力”即检查排除火灾隐患能力、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等方面展开生动的授课,对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报警时注意的问题等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消防演练上,消防官兵向参训干警讲授了各种消防器材的用途、使用、摆放和维护等知识,重点讲述了发生火灾事故时从接警、救火到撤场等场景下的处理原则和注意事 项等内容。参训干警在消防官兵的指导下,进行了利用灭火器对明火进行扑灭和对煤气罐进行灭火处理的实操演练,熟悉掌握了灭火器、防火服等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通过此次消防培训,干警们纷纷表示,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消防知识,并掌握了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切实提高了全院干警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应急处置能力,为保障法院履行审判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