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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法院第五党支部和徐毅韵同志分别获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29


    6月28日上午,中共广宁县委隆重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根据县委关于表彰2018年广宁县“绥江党旗红”先进典型的决定,广宁法院第五党支部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院党组成员、党总支委员、政工科科长徐毅韵同志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第五党支部书记何宝新同志获选作为先进党组织的代表上台领受奖牌。
    近年来,广宁法院第五党支部积极响应上级党委党组的号召,为了把该院的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做得更好,党支部高度重视支部活动开展工作,把支部活动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相融合,采取支部集中学习、分组讨论、党员自学和教育基地实地参观等方式,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专题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的学习热情和思想素质,并结合法院实际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纯洁队伍警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以及党员志愿者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实效性,培养出了政治思想过硬、审判业务过硬的优秀党员干警。
    徐毅韵同志作为广宁法院的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和广宁法院党总支委员,负责政工科工作,协管团支部、妇委会等部门以及精准扶贫、党建等工作,曾在2011、2012年度获本单位“嘉奖”;2012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13年度获市中院颁发的个人“三等功”;2014年获广宁县总工会评为优秀工会工作者。该同志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对党的理论的理解,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在平时工作中努力做到统筹兼顾,使各项工作做到齐头并进。一方面,在其负责的党建工作中,认真制定好广宁法院党建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好各支部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另一方面,从事政工工作能够时时刻刻都为干警利益着想,尽最大能力为干警办实事。对干警、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敷衍应对、不推卸责任,主动解决、主动担责,真正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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