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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法院黄昭健同志获省法院表扬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7-24

7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表扬信》,对黄昭健同志等11名全省法院司法警务示范班培训人员给予表扬。

黄昭健同志于2018年2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广宁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现为该院司法警察大队警员。该同志自工作以来,敬业务实、苦练技能,认真践行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参与了多项庭审安保和执行工作,积极参加了全省新警、教练员等集训,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优质警务保障。

由于黄昭健同志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色,经县法院、市法院逐级推荐,获省法院于今年5月份挑选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务示范班学员。在时间短、内容多、标准高的情况下,他能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严格要求,每天高强度训练10小时以上,周末无休、任劳任怨,克服了天气炎热、身体伤病等困难,出色地完成了培训和教学示范片的拍摄工作,成为了一名教练骨干,受到了省、市法院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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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份,黄昭健同志与示范班全体学员一起,分别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务现场示范观摩会和两期司法警察集中训练开班式上进行了刑事审判警务保障的组织与实施及“警务八练”现场示范,为司法警务“新规则”和“警务八练”进一步明确了标准,规范了动作,得到了与会观摩人员的高度评价,充分展示了广东法院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广宁法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向黄昭健同志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立足岗位做好工作,奋发有为、攻坚克难,公正司法、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全院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更突出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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