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1-03
2020年1月1日傍晚6点多,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干警接到一个申请执行人禤某的来电,说他们在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派出所附近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强,并把他带到了派出所,请求县法院出警处理。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向主管院领导作了汇报,并经批准迅速组织了执行人员和法警共6人组成执行小组,前往肇庆市鼎湖区开展执行工作。
被执行人陈某强因与申请执行人禤某合伙做生意产生纠纷,需向禤某偿还债务27.6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滞纳金。但被执行人陈某强在法院审理阶段拒不出庭,在执行阶段更隐匿行踪,而且拒不向县法院交回其本人所有且被县法院查封的小汽车,导致案件的执行无法顺利推进。
接到任务的执行干警晚饭都没吃,马上开展行动赶到鼎湖,依法与桂城派出所办理了交接手续,在晚上10点左右把被执行人陈某强及其被查封的小汽车带回到了县法院。
经执行人员做工作,被执行人陈某强仍然没能履行偿还债务27.6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滞纳金的义务,县法院依法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让这个被执行人在看守所度过新年首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