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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法院通过微信执行、电话调解等方式办案 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13

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广宁法院在积极做好人员排查、安全防护、一线支援等工作的同时,坚持做到抗“疫”、办案两不误,充分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线上办案方式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并取得可喜成果,既达到了防疫要求,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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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促执行和解

执行局在执行农业银行广宁县支行与莫某华、梁某华的两宗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执行人员积极利用微信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下,于2月12日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分别进行了调解,两宗当事人分别就法律义务的履行达成一致意见,使两案实现执行和解。被执行人莫某华、梁某华在还清欠供逾期贷款本息及案件执行费、受理费前提下,保证今后不再欠供;申请执行人广宁农行方面同意被执行人莫某某按原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当天,被执行人莫某某就根据和解协议还清了欠供逾期贷款本息共27000多元,梁某华也还清欠款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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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沟通调解离婚案件

新楼法庭在审理原告谢某与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使用微信,为了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法官决定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连续多天的反复联系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在电话中达成了离婚协议,并约定了在2月10日到新楼法庭签订调解协议。新楼法庭为此充分做足防护措施,进入法庭检测体温、所有人员全程戴好口罩和手套,全程保持静默和一定间距,使用阅读笔录的方式确认调解过程和协议内容,确保整个调解过程人员之间做到了“零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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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案方式既符合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有效避免了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流动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又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广宁法院将积极探索多种线上办案方式,并充分筛查符合此种方式办理的案件予以推广使用,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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