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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广宁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15

根据十二届肇庆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7月14日上午,中共肇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广宁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李国球主持召开与广宁县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

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李国球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广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黎朝晖作表态发言。

李国球组长深刻阐述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本次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并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巡察监督的核心任务;三要密切配合、强化担当,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广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黎朝晖代表广宁县人民法院党组表态发言。他表示,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二要全力配合、充分保障,确保巡察工作有序进行;三要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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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8月中旬,对广宁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举报电话:1882036323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邮寄地址:肇庆市1025号第四巡察组信箱,邮政编码526040;巡察组联络信箱:位于广宁县人民法院南门左侧。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深入检查广宁县人民法院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职责使命情况,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重点了解广宁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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