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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王泽豪同志荣获“广宁县身边好人”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08


近日,广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20年广宁县身边好人名单,其中,广宁法院综合办公室王远江、诉讼服务中心王泽豪同志荣获“广宁县身边好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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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豪同志作为一名审判辅助人员,面对诉讼服务窗口的繁琐事务,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7年任职以来,他共接待的当事人4000人次,办理的登记立案数量达3500余件,所处理的法律文书无一差错,以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赢得了群众的赞许,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有一次诉讼服务中心来了一个当事人,该当事人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原告,由于刚做完手术没多久,在办理立案的过程中因为身体不适而晕倒了。王泽豪同志看到这种情况,立马拨打了120,并协助救护人员把当事人背上救护车。事后,当事人向其表达了感激之情。

王泽豪同志孝老爱亲,他为了更好地照顾患病的母亲,于2017年从一线城市辞职并考取了广宁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职位。王泽豪同志悉心照料患病的母亲,经常凌晨起来为母亲清理创口,为母亲喂水和流食,病情好转后,定期背着母亲进行康复治疗,母亲每一次病情好转都会使王泽豪同志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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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法院动员全体干警向广宁县身边好人学习,学习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进一步营造学习、崇尚、争当身边好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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