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无障碍浏览
所在位置

学生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2

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11月18日,共青团广宁县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何楮铭中学师生共计30余人来到广宁法院旁听庭审,让师生们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尊严。

学生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1)125.png

这是一起关于邓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2021年5月8日,被告人邓某某在广宁县排沙镇某村委会其经营的鱼塘边发现了一只豹猫路过,遂使用携带的铁铲将其猎捕、杀害,并将该豹猫死体处理后放入冰箱冷藏保存。同年5月12日,被告邓某某将处理好的豹猫死体交给同村村民邓某某。当日,邓某某在四会市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缴获上述豹猫。经鉴定,涉案动物为哺乳纲食肉目猫科豹猫属豹猫,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经评估,涉案豹猫价值评估为人民币7500元。被告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学生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1)410.png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各庭审环节有序开展,控辩双方围绕案件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当庭宣判,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退赔的生态价值损失人民币7500元上缴国库。坐在旁听席的同学们认真地聆听案件审理,了解庭审流程及司法程序,并不时在笔记本上详细记录,尊法守法意识和公民意识种在了同学们的心中。

学生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1)596.png

本次公益诉讼观摩庭审活动既是一堂公开课也是一堂普法课,为青少年阐明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后果,宣传了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养了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学法守法意识。

同学们表示,此次活动让大家“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是一次宝贵的学习经历,让青少年学生直面违法犯罪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危害。通过旁听真实案件审理,也为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让他们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公平、公正,引导他们坚定法治信仰,做一名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

接下来,我院将在立足审判职能的基础上,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以关爱未成年健康成长为宗旨,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方式、优化内容,为有效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作出法院担当。


相关链接>>
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GDGNF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35954号-1   粤公网安备 44122302000061号   网络支持:易动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