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17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企业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认识,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有效促进我县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6月14日,广宁法院举办环境资源保护专题普法宣讲进企业活动,为我县30多家企业专题宣讲《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宣讲会上,梁建华法官围绕着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重要性,环境资源违法的法律责任、预防和依法化解环境资源违法风险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使企业代表们清晰地认识到一个企业对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义务及法律责任,进一步提升了企业人员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发展。
通过普法宣讲活动,切实增强了企业环境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了企业日常管理,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依托园区投资者司法服务工作站,加大对企业普法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守护碧水蓝天,为建设美丽广宁贡献出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