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公开招聘劳动
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生总成绩
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考生:
广宁县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考(测)试和面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同时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1、书记员职位前12名考生进入体检(见附件一)。
2、司法警察辅警职位前8名考生进入体检(见附件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1、考生须在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8:00前到达广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报到集中。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以及体检费360元(自备零钱)。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须知:
1、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2、所有项目检查完以后,经带队工作人员同意,考生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附件:
1、广宁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职位)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考生名单(表一、表二)
2、广宁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警察辅警职位)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日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