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2-24
案号:(2018)粤1223民初2169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时间:2018年12月25日15时00分开庭
地点:广宁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
主审法官:陈贵传
书记员:伍楚怡
原告:黄国锋
被告:李卫光
案情简述:
原告诉称:被告李卫光由于生意资金周转,于2016年4月26日向原告借款500元。于2017年7月28日向原告黄国锋借款8000元,并约定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三倍计算。被告于当日立下借据。之后,被告没有还款。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仍拖欠至今。现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还款。
被告辩称:无。
庭审直播互联网网址:
1.广宁县人民法院网:
http://www.gdgnfy.gov.cn
2.中国庭审公开网:
http://tingshen.court.gov.cn/court/2655
3.广宁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