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2
根据《广宁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精神,我院对李丹、江诗敏、黄诗琦、张浩、范家豪五名同志进行了严格的政治审查。经查,以上五名同志符合录用政府雇员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广宁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联系电话:0758-8626232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