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24-11-17
我院拟组织对一批固定资产(报废清单详见附件1)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报废处置,该批资产数量、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竞买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现场踏勘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0日,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废旧物品回收资格等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截止时间内送达广宁县人民法院。
2.在报名截止期内有符合条件的三家(含)以上报名参与,少于三家则本次竞价取消。
3.现场踏勘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价方式
此次竞价采取书面密封报价方式,参与竞价的资产回收单位现场提交密封且加盖单位公章的《广宁县人民法院报废资产处置投标承诺书和报价单》(详见附件2),由我院工作人员现场集中打开和公布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2个单位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三、竞价时间和地点:现场堪查结束后,在本院5楼会议室现场竞价。
四、缴款
中标单位凭我院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在5天内缴纳款项,且须在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如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作为中标单位,依此类推。
五、竞价人须知
1.处置资产过程中的拆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2.成交人须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回收款并将处置资产从我单位清出。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它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清理干净。
3.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公告。
竞标联系人:欧先生 0758-8626033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宁县人民法院2024年11月报废资产清单.xlsx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