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26-03-19
我院于2025年3月16日发布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2026]案款外发公告5号),因信息录入有误,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详见附件),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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