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7-23
为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司法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通知》(粤司〔2017〕446号)以及《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粤司规〔2018〕1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应有作用,我县建立了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库。刑事辩护律师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会因应律师的变动情况予以调整,新一轮调整名单共有9名律师入库,现将名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