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07
五一节日来临,忙碌的人们纷纷卸下工作的重担,享受轻松美好的假期。但广宁法院新楼法庭法官陈金珠及其团队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却在一大早就回到了办公室。原来,他们是要抓住常年在外务工当事人放假回家的有利时机进行办案。
今年3月份,原告石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但被告冯某因在外地务工,一直没有时间回来应诉,而且一直拒绝接受诉讼资料,也不配合进行诉前调解工作。为充分保证被告的诉讼权利,审判人员多次与冯某进行电话联系,获悉其五一假期会回家一趟。陈金珠同志遂于4月30日再次电话联系冯某,耐心向其释法说理,冯某终于同意于5月1日前往新楼法庭处理离婚事宜。
在审判人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同意了离婚,并就相关事项达成了一致协议,避免了后续的家庭纠纷及矛盾。
“家事案件无小事”,面对家事审判的特殊性,广宁法院干警始终秉承“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的理念,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融情理法于办案始终,兼顾当事人生活工作需求,牺牲假日时光,积极利用节假日的有利时机,主动加班加点办案,耐心释法明理,维护家事和谐,不仅做到了案结,更实现了事了,体现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