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司法,保障审判质量与效率
——2013年度广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综述(六)
我院在2013年工作中,以开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活动为载体,立足于“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力强化审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水平。
一是深化案件质量宏观管理。加强审判运行态势研判分析,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季度公布一次全院“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运行态势分析报告,督促各审判执行部门针对分析报告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落实措施进行整改,努力降低上诉率、发改率和生效案件申诉率,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二是深化审判流程管理。全面推行办案流程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办案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监督控制;严格执行审限管理规定,强化对审限计算、审限、审批的刚性管理,全面落实超审限预警和通报督办制度;按照均衡结案的要求,科学制定办案计划,切实解决长期存在的季末年终突击结案问题。
三是深化案件质量微观管理。加强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完善“庭审及裁判文书”两评查和案件质量评查的长效工作机制,规定由审管部门每季度对各审判执行部门当季办结的案件进行抽查,同时规定办案法官每人每年至少有1个庭审、1份裁判文书接受评查。通过“两评查”活动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查找出案件质量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促进审判执行人员业务技能的不断提升,一年来未发现有案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优秀率达到95%以上。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