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法院在全市法院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一
获肇庆中院评为年度先进单位
根据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4年度基层法院综合考核情况通报及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决定,广宁法院以综合考核总分944.58分的成绩,在全市八个基层法院中名列第一,获授予“基层法院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在2014年度工作中,广宁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在上级法院的关怀指导下,立足于“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努力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班子和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司法管理、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充分肯定。
省法院确定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年”,广宁法院将围绕深化改革来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抓好案件质量,尽快适应可能面临的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以法官为中心的考核体系等影响办案质量的新形势;二是认真抓好司法改革,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加强与地方党委的汇报和沟通,使过渡期中的适应性和配套性问题能得到更好的解决;三是务实抓好审判管理,尽快适应新的指标监控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服务司法决策和社会治理;四是深入抓好司法公开,在继续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综合线上虚拟线下实体服务,打造现代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五是严格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思想引导、分类指导,形成改革共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