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23
近日,广宁法院为两起欠薪案件的417名工人共追回了1307万元的工资,并已全部发放到工人账上。
被执行人广宁县某房地产公司拖欠申请执行人陈某振等25名建筑工人的工资达900多万元,经广宁法院一年多来的多次执行,某房地产公司只陆续偿还了300多万元。在今年春节前夕,广宁法院执行人员又想到了一个办法,通过置换查封的方式,将被执行人已被查封但又已抵押给了某银行的11幢别墅置换为评估价值为2454万元的楼房和土地使用权,免去了评估、拍卖程序,达到了加快清偿欠款的目的。2020年1月20日,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向广宁法院执行款专户汇入了合共372万元,办案人员旋即办理了手续,于次日将该372万元全部支付给陈某振等25名申请执行人。到此,在法院的执行下,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已偿还民工工资632万元。法院将对其余下的310多万元欠款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执行。
2019年12月,肇庆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承建广宁县某某广场工程项目中,拖欠392名民工工资共2726万元,被民工向广宁县政府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解决。肇庆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和某某广场工程发展商广宁县某实业公司在另一起案件中有635万元被肇庆市中院人民法院查封、冻结,又没有其他财产在短期内可供变现来偿还欠薪,加上春节将至,县政府于是提出通过划拨查封款项方式来解决欠薪问题的方案。广宁法院应县劳动部门的请求,按照多元解纷机制的工作要求,一方面积极协助劳动部门做好民工与欠薪方的纠纷化解工作,确保矛盾不激化,另一方面将情况向肇庆市中院作了详细汇报,得到了市中院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依法裁定将所冻结的635万元解封,并在2020年1月20日划拨到了广宁县人社局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账户。县人社局于次日将该635万元及某某广场工人工资保证金300万元共计935万元如数发放给了上述被欠薪的392名民工。
春节将至,广宁法院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通过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坚持以司法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