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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法院何宝新同志获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04

近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各基层法院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广宁法院新楼法庭庭长何宝新同志获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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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宝新同志1990年参加工作,至今刚好三十年。他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扎根在基层,历经五个基层人民法庭,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法庭庭长,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带领所在庭室积极开展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指导婚调委开展诉调对接服务等,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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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宝新同志不仅作为一名庭长称职,其个人在审判工作中也取得斐然成绩。2016年至2019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81件,共审结730件,案件调解率、撤诉率和服判息诉率远远高于全院平均水平,曾于2017年度获得“审判能手”称号。在其带领下,新楼人民法庭于2017年荣获集体三等功,2018年荣获集体二等功,并于2017年被肇庆市人民政府评为肇庆市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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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何宝新同志指导“婚调委”开展诉调对接服务,该“婚调委”是肇庆市首家挂牌成立的县级“婚调委”,成立至今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369件,调解成功309件,调解成功率83.73%。在2019年9月份成立了全市首个县域个人品牌“德叔调解工作室”,作为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创新尝试,自成立以来共受理77件,调解成功64件,调解成功率83.12%,被省妇联命名为“婚姻家庭纠纷人们调解工作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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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宝新同志作为广宁法院第五党支部书记,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采取支部集中学习、分组讨论、党员自学和教育基地实地参观等方式,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实效性,培养出了政治思想过硬、审判业务过硬的优秀党员干警。其带领的第五党支部荣获201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获2017年度、2018年度“先进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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