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17
8月15日,在全国首个生态日,广宁法院第二党支部来到古水镇古水社区开展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佘艺参加了活动。
该院第二党支部党员干部与古水社区干部、村民开展了座谈会,党员干警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关于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法官们则以“接地气”生动的“六只青蛙”“三片甲鳞”“一棵树”等可入刑的典型案例向群众阐明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座谈会上村民积极发言发问,干警们认真细致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倡导群众进一步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座谈会结束后,党员干警到古水绿道上清理垃圾,向村民进行生态普法及垃圾分类宣传。干警们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清理、普法两不误。
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是我县宝贵的资源和优势,下一步,广宁法院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力度,为绿美生态广宁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