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播预告
案号:(2017)粤1223 民初 1106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时间: 2017 年 8 月 4 日 上 午 9 时 0 分开庭
地点:广宁县人民法院第 四审判法庭
主审法官:刘家南
书记员:莫少霞
原告:张源芳
被告:刘洪华、广东天康青竹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广宁县长荣竹木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案情简述:
原告诉称:三被告实际是同一实体,被告刘洪华于2014年9月17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止因扩业投资需要由被告刘洪华经手不断向原告借款共计人民币9003020元正。其中挂名广东天康青竹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及刘洪华名下借款一笔一百万元,挂名广宁县长荣竹木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及刘洪华名下借款三笔共计508700元,挂刘洪华名下借款一十八笔共计7494320元。三被告承诺扩业后即归还原告的借款,但事至今日被告扩业投资失败,对三被告的借款需经原告的追讨,三被告至今尚未归还分文,三被告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被告辩称:被告未提出答辩。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日
庭审直播互联网网址:
1.中国庭审公开网:
http://tingshen.court.gov.cn/court/2655
2.广宁县人民法院网:
http://www.gdgn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