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9-3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广宁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9月29日依法任命的18名广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已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19年9月29日自动免除。现将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
张小鸣、李月霞、钱子起、何松、林成贵、宁冰、吕玮、范海梅、陈君成、陈沃华、冯志海、钱天娣、王金清、冯仕光、邓金邦、梁展怡、陆朝联、邱捷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