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2-19
2016年广宁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职能
本院机构设置为:直属机构1个,内设机构14个,派出机构(人民法庭)4个。主要职能是审判、执行。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76名,其中,行政编制69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人员65人,临工9人,离退休人员26人,遗属人数7人。
(三)201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工作,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新广宁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283万元,为一般预算收入。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283万元。
(一)基本支出10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453.31万元。
(二)项目支出224万元,其中用于案件审判、执行等194万元;建车棚、楼道监控,电子档案建设、大院及四个中心法庭修缮、车辆、新录用人员办公电脑、桌椅、购买安保服务、购买安保器材、中心法庭加装空调、中心法庭购置办公设备等224万元。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