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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31

广宁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按延长春节假期规定改期;原定于2月3日以后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除公告送达传票外可能将视疫情防控需要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三、经本院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省外受疫情影响关停封闭交通地区,以及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的,可以依法申请改期。


四、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广东移动微法院平台在线办理并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广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联系办理或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另外,参与庭审旁听的,建议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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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将优先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传真等电子方式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经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同意,本院亦将以电子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


五、本院将继续全力以赴开展线上网络查控和事项委托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因交通关停等防疫措施原因对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的负面影响。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附:广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8-8626050

     邮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南街镇城西开发区,邮编:52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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