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3
根据《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院对叶伙梅同志进行了严格的政治审查。经查,该同志符合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广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4月3日至4月10日
联系电话:0758-8626232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3日
广宁县人民法院2019年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递补)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学历 | 拟招录职位 | 考试成绩 | 所在工作单位 |
叶伙梅 | 女 | 999170317119 | 大学 本科 | 民事审判庭 科员 | 67.02 |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