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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法院对叶伙梅同志考察结果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3

根据《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院对叶伙梅同志进行了严格的政治审查。经查,该同志符合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广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4月3日至4月10日

联系电话:0758-8626232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3日

 

 

广宁县人民法院2019年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递补)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学历

拟招录职位

考试成绩

所在工作单位

叶伙梅

999170317119

大学

本科

民事审判庭

科员

67.02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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